2024-03-01 18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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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,全省慈善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培训会在西安举行,省慈善协会会长吴前进,副会长张文亮、苏新泉、赵浩义、强萃萍、陈华洲,监事会主席、慈善专员、法律顾问出席会议,省慈善协会各部门,陕慈发展与国际交流中心、《善天下》杂志社、西北大学慈善研究院、省慈善书画研究会工作人员,全省各市区慈善会负责人,省直志愿者团队代表及新闻媒体等16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。省慈善协会副会长张文亮主持会议并讲话,省委讲师团原团长、省慈善协会办公室副主任党宁作慈善法解读。
培训大会现场
据悉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,为我国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,实现依法行善和依法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,在推动中国社会管理和慈善事业发展方面起到了深远而重大的意义。2023年12月29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,并将于2024年9月5日起正式施行。
省委讲师团原团长、省慈善协会办公室副主任党宁解读慈善法
党宁在辅导中从时代背景、具体内容和所作贡献等方面,进一步解读了为什么修改慈善法;修法的总体思路;修改的主要内容;此次慈善法修改的基本情况。她指出,本次修改慈善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:一是新增应急慈善专章,对重大灾害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发生时的慈善应急作出了相应的规范,弥补了原有法律的缺失。二是完善了公开募捐的规制,有利于从源头减少公开募捐失控与失范现象。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对慈善信托的规制。四是增加了发展社区慈善并作为促进措施的规制。五是首次将个人求助行为与网络平台纳入慈善法规范,并授权主管部门指定平台、制定相关政策。六是其他方面的进步。
张文亮副会长主持培训大会并讲话
张文亮要求全省慈善会系统工作人员,以本次培训为契机,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,深刻认识此次《慈善法》修改的重大意义,尽早尽快掌握修改内容,弄懂学通,付诸于行,进一步筑牢学法用法、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不断提升慈善工作的专业能力。
(作者:慈狐)(责编:高歌)